本意为“上主”或“主人”,但它被用作迦南人所崇拜的主神的专有名词。巴耳是一位掌管生育与农业的神明。当以色列子民在他们所得的新地上安居下来时,便屡屡受到诱惑,想要背弃那位曾带领他们出离埃及、经过旷野的雅威,而去敬奉这位或许能赐予五谷丰收、葡萄满园的神祇。有些人的名字中甚至包含“巴耳”,如达味的一个儿子(参见 《编年纪上》第十四章第七节 厄里沙玛、贝里雅达和厄里培肋特。(《编年纪上》14:7) )。人们还认为,巴耳鼓励那些为先知们所谴责的情欲放纵。因此,当巴耳的庙宇被毁( 《列王纪下》第十一章第十八节 然后,所有当地人民到巴耳庙去,将庙拆毁,将祭坛推翻,将神像完全打碎,在祭坛前斩了巴耳的司祭玛堂。司祭约雅达又调派士兵把守上主的殿,(《列王纪下》11:18) ),巴耳的信徒被击溃(列上18:20-40)时,申命纪史学家都为此感到欣慰。然而,巴耳崇拜依然残存,直到约史雅进行宗教改革时,才再次被彻底铲除(参见 《列王纪下》第二十三章第四至五节 君王于是吩咐大司祭希耳克雅和副大司祭以及守门的,将那些为巴耳,为阿舍辣和为天上万象所制造的祭器,都从上主殿内搬出,在耶路撒冷外克德龙谷的田野中焚烧了,把灰烬带到贝特耳去。君王废除了以前犹大王派定在犹大各城,和耶路撒冷周围高丘上焚香的僧侣,以及向巴耳、太阳、月亮和黄道带,并天上万象焚香的人;(《列王纪下》23:4-5) )。
关于巴耳的许多资料,主要来源于公元前十五世纪的拉斯沙姆拉文献。在这些文献中,巴耳被认为有一位配偶阿纳特。在巴勒斯坦地区,巴耳的配偶则被视为阿舍辣(参见 《民长纪》第三章第七节 以色列子民行了上主视为恶的事,忘却了上主他们的天主,而事奉了巴耳诸神和阿舍辣诸女神;(《民长纪》3:7) )或阿斯塔尔特(参见 《民长纪》第十章第六节 那时以色列子民又行了上主视为恶的事,事奉巴耳和阿市托勒特众神,以及阿兰的神,漆冬的神,摩阿布的神,阿孟子民的神,培肋舍特人的神;他们背弃上主,不事奉他。(《民长纪》10:6) );在信众眼中,这些女神各自独立,并非同一位神明。
雅威与巴耳崇拜之间的冲突,实质上是对民众信仰归属的争夺:人们应当敬奉一位具有伦理要求、超越万有的上主,还是信奉那位寓于自然万物之中的迦南神明?然而,这位超越的雅威,也同样能“驾御着风翼”(参见 《圣咏集》第一百零四篇第三节 在水上建筑你的宫殿,造了云彩,作你的车辇,驾御着风翼,驰骋直前;(《圣咏集》104:3) );而对巴耳的崇拜,同样也涉及了一些道德与社会层面的准则。